本報訊(記者嚴琪)六旬殘疾老漢駕駛殘疾人專用摩托車,將步行的路人撞成九級傷殘,傷者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20化療副作用餘萬元。記者近日獲悉,通州法院已審結此案,老漢賠償傷者10餘萬元。
  王某現年60歲,雙腿殘疾,無法自行行走。去年,王某駕駛殘疾人摩托車行駛至某路段時,將路人李某撞倒,致其全身多處傷情,構成九級傷殘。經交警認定,王某在駕車過程中未提前發現李某,採取措施不當;李某未走人行橫道,確定雙方對本次事故負同等責任。傷者李某對此不予認可,要求王某承擔本次事故70%賠償責任,支票借款並主張各項損失計20餘萬元。
  王某認為,宿霧自己雖然夜駕殘疾人摩托車,未採取緊急措施致李某受傷,但並非主觀惡意,不同意承擔李某的上述費用。自己身為殘疾人,每月僅有政府補助低保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20餘萬元對自己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
  最終,法院按照房屋二胎同等責任判決王某賠償李某各項損失計10萬餘元,雙方均未上訴。J195  (原標題:老漢夜騎殘摩 撞殘路人 判雙方責任 老漢賠償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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