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發佈消息,歷經10個多月的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案已偵查終結,於日前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件內外,仍有疑團待解——— 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能夠將真實成本僅10餘元(人民幣,下同)的藥品,在中國賣出10倍以上的高價,實現數以億計的銷售收入;但銷售收入逐年飆升的同時,卻是微利甚至虧損。更令人疑惑的是,“賣的越多、虧的越多”,這似乎絲毫不影響其在中國極力擴張銷售的步伐……
  “虧本”不影響賣藥巨額利潤實則已留境外
  新康泰克、芬必得、賀普丁……提起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旗下的“明星”藥品,中國老百姓十分熟悉;它們在中國高昂的定價,也令人印象深刻。記者從有關方面獲得的一份2012年5月葛蘭素史克(簡稱GSK)《專利藥品(含專利過期藥品)境外市場價格填報表》中,清晰地反映了這一點。
  以知名藥品賀普丁為例,在中國的出廠價是142元,而在韓國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國不到30元,在德國、日本等國家,其出廠價也遠遠低於中國。也就是說,購買一盒賀普丁,中國的患者要比其他國家付出高得多的代價。
  這並非個例。GSK的另一種藥品賀維力也呈現同樣的情況:相較於日本的103.5元和中國香港的59.92元,它在中國的出廠價高達182元。
  多名涉案的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高管供述,新藥進口到中國前,公司便會啟動如下的“倒推計算”價格過程:
  第一步:開展國內市場價格調研。一是參考其他跨國藥企相同或者相近的藥品確定價格;二是如果屬於原研藥,“想賣多高的價格就定多高的價格”。
  第二步:將價格報給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財務部。
  第三步: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將定價需求報給GSK總部的TP中心(全球價格轉移中心),計算出成本價和在中國進口的口岸價。
  第四步:TP中心認可後,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按照總部計算的口岸價進口藥品,這時口岸價已遠高於成本價。
  第五步:藥品進口後,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按照已經轉移定價的口岸價,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單獨定價,發改委依據申報資料,以口岸價為基數批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在國內銷售的藥品價格。“這一過程也叫轉移定價。”犯罪嫌疑人之一、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副總裁兼疫苗部總經理陳洪波說,這是跨國公司實現利潤最大化的一種主要方法。在原產國分公司把要賺的利潤確定好,把確定後的(原產國)零售價作為銷往另一個國家分公司的成本價。在這個基礎上,再實行一套價格策略,確保在另一個國家能夠盈利。“對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而言,除了進口成品藥,還有一種方式是進口原料再加工。”陳洪波供述,西力欣的原料由GSK在塞浦路斯的分公司做,瓶裝是在意大利分公司,從塞浦路斯到意大利進行一次價格轉移;從意大利分公司到中國貼標簽,再進行一次價格轉移。多次價格轉移之後,每個分公司都賺錢,總利潤相當可觀。
  另一犯罪嫌疑人、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副總裁兼企業運營總經理梁宏在供述中稱,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這種做法不僅大幅提高進口藥品價格、獲取巨額利潤,而且將應當在中國境內產生的大部分利潤留在境外,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因此,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財務報表上的數據也就不難理解。2009年至2012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約為39.78億元、48.62億元、55.29億元、69.75億元;而同期的營業利潤約為1.10億元、-0.47億元、0.60億元、-1.88億元。
  一切為了銷量“銷售為王”催生賄金黑幕
  李某是此次被移送審查起訴的46名犯罪嫌疑人之一。身為湖南某市級醫院肝病中心副主任醫師的他,涉嫌非法收受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醫葯代表譚某送達的現金數萬元以及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提供的免費旅游。
  據李某供述,從2012年3月起,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為了刺激賀普丁的銷量,每開出一盒給他20元,每增加一名病例入組(給一名新病人開賀普丁)給他100元。他每月可以開出150到200盒,增加5到8名病例。而譚某在每次按月送錢的同時,還會遞上一張“講課單”讓他簽字,言明這是“講課費”。
  在犯罪嫌疑人之一、副總裁兼人力資源部總監張國維看來,上述行為是公司近年政策導向的必然現象。他供述稱,以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總經理馬克銳2009年來華掌舵為分水嶺,公司的經營理念和模式發生了重大轉變。
  “新的全球CEO上任後,總部對銷售增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馬克銳來中國後,也貫徹這樣的政策,提出一個叫‘銷售為王(sellinglead)’的口號,從利潤為主變成銷量為主,銷售指標每年不斷增加,以彌補美國、歐洲市場的大幅下降。”
  同為犯罪嫌疑人的人力資源部招聘總監郭建華感受更為明顯:2008年基本維持在900至1000人的銷售隊伍,2009年突然開始加速“擴軍”,每年招入數百到上千人不等,至今為止,銷售人員總數已達5500人。
  梁宏交代,在財務預算方面,醫葯代表每月有3000至5000元可以用在醫生身上。“當然這是不夠的,還可以申請更多費用,總的不超過藥價一定比例。例如,肝炎業務部的比例是5%到8%。”
  為了挖掘銷售潛力,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還設定了上不封頂的超額銷售獎金,以及“精英俱樂部”政策,俱樂部成員每年漲兩次工資,可以得到更多獎金和出國旅游;反之,如果完不成銷售指標,則面臨著被解雇或無法升遷的命運。
  馬克銳在中國的“銷售奇跡”得到了葛蘭素史克總部的高度認可:2010年2月,馬克銳升任GSK中國/香港區副總裁兼中國處方藥部總經理;2012年10月,升任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董事會董事;2012年11月,接任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用行賄掩蓋行賄編織“合法”“合規”外衣
  一些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員工證實,公司一方面制定有各種規章,經常組織員工學習;另一方面則是教他們如何使不合規的行為看起來“合規”。“醫生講課用的課件,市場部、醫學部已經準備好了,一般有5至6套,我們在報銷單上寫某醫生用了某課件,可以做到一個月不重樣,看起來不會太假。”前述的涉案醫葯代表王某說。
  王某供述,用發票報銷“講課費”時,雖然公司有過培訓,還是擔心做得不夠真。“財務部、審計部有時候會打電話來,指出哪裡不合規,教我們怎麼改,改好了再寄回去。”“包括馬克銳本人,許多高管、中層都知道醫葯代表向醫生行賄的做法。但自身還是會受到限制,不超過(藥價的)10%,而且通過很多手段才能把錢套出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多元化產品部負責人蘭省科供述,為了擴大賄賂銷售規模,公司推出了“第三方管理模式”。“實際上就是包銷。比如銷售復達欣時,我們支付推廣服務費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再把費用給醫生,還是變相的行賄。”蘭省科說,“這種合作不僅可以規避風險,還能大大增加給醫生錢的幅度。”
  此外,2010年以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為搶占市場份額,先後實施“長城計劃”和“龍騰計劃”,明確要求不得採用國產同類藥品。實施“長城計劃”後,不少醫院沒有採購賀普丁國內同類藥品。
  雖然從上到下極力掩飾,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商業賄賂的行為還是引起了北京、上海等地工商部門的註意。
  趙虹燕交代,為了銷毀證據,公司開展了“清潔桌面”行動,指導銷毀電腦里和桌面的文件。公司還成立了以梁宏等人為首的三人小組,負責危機公關。
  “公關”的結果讓管理層“感到滿意”。2012年2月至11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連續兩次立案調查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商業賄賂問題,梁宏等人通過中間人找到了辦案人員,以財物打通關係,換來對涉嫌商業賄賂不調查、不處理,改成不正當競爭,罰款30萬元。
  巨額賄金轉嫁中國患者和財政同受其害
  身陷囹圄多日,一些涉案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高管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懺悔。他們坦承,公司的商業賄賂行為無論是對中國的廣大患者、政府還是國內藥企,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一是給中國患者、中國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趙虹燕供述,公司的這些商業賄賂是需要成本的,藥品價格虛高,天價費用最終轉嫁給中國患者及財政,他們所承受的經濟負擔成為GSK的巨額利潤。二是給中國患者的身體健康帶來隱患。“醫生是專業人員,醫學知識應該告訴他,用什麼樣的藥治什麼樣的病。但外資藥企的藥品幾乎都是高價藥。醫生為了拿回扣,傾向於開高價的進口藥;在醫保目錄以內的藥,醫生也傾向於超量使用。這不是一件好事。”張國維供述。三是嚴重腐蝕了行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四是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五是阻礙了中國醫療事業改革發展。
  此前,GSK曾對中國公開致歉。有關人士指出,一聲道歉遠遠不夠,如果沒有讓違法經營者付出沉重代價,實現違法所罰大過違法所得,等於是對腐敗的變相激勵。
  有關人士建議,對於中國政府而言,也需反思如何祛除當前醫葯流通體制的沉痾,引導藥企更加註重研發環節,用創新來提高核心競爭力,讓中國患者以合理的費用得到有效治療。同時,中國的對外開放、國際合作應進一步加強,中國老百姓和其他國家的人民一樣,都應該享受到跨國公司提供的一流產品與服務。 (據新華社)
  (原標題:揭開進口藥價畸高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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